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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廉政“三项承诺”
荣昌法院执行干警三番拒绝当事人“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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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利锋、李龙  发布时间:2011-04-06 08:46: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荣昌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案件后,三次拒绝当事人张某答谢他们的“好意”,坚守住了该院的廉政“三项承诺”,有力维护了该院干警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

    该院执行局干警一行五人赶赴北碚区执行一起借款合同案件,执行过程进行得很顺利,被执行人很快兑付了执行款项。快要执行完毕时,该案申请人张某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意,硬要将一条高档香烟塞给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立即向张某强调法院纪律,当下表示拒绝。随后,在执行人员执行完案件准备返回荣昌之时,张某再次把承办法官拉到一旁,从裤兜里掏出一叠人民币要塞到承办法官的兜里,承办法官再次重申了自己的原则,并果断拒绝。张某不死心,又称自己已经在饭店订餐了,一定要执行人员吃完便饭再走,以示自己的心意,最后,执行人员不得不再次重申法官办案纪律,并厉言进行回绝。

    荣昌法院历来重视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廉政“三项承诺”等廉政建设工程,不断健全完善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加强人员、案件、环节三类“重点”情况检查,扎实推进“六促一”监察活动和“三项治理”工作,不断改进干警工作作风,打造人民法院干警“清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张利锋、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