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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院树立四种意识做人民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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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思贵  发布时间:2011-04-07 08:30:25 打印 字号: | |

    荣昌法院日前启动的“做人民好公仆、司法惠民生”执业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四种意识,努力改进司法作风,确保民生权益得以实现。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把自己所在部门工作与全院审判工作大局相结合,认清和把握当前法院发展形势、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从全局高度去思索和定位自己所在部门的各项工作,自觉从大局出发,努力做好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处理好与本院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坚持讲合作、强沟通、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树立窗口意识。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把本部门当作法院的“窗口”部门,增强服务当事人及其他人的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群体、咨询的当事人或其他单位前来办事的工作人员,树立法院公正廉明、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树立责任意识。即要立足本职岗位,埋头苦干,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对待自己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养成一丝不苟、认认负责的习惯,做到不让工作在自己手里延误,不让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法院形象在自己这里受损。

    四是树立创新意识。即要以和谐司法战略为指导,围绕创全国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在工作上追求独创性、超前性。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全力协调推动,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狠抓落实,对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举措,促进各项工作大踏步前进。

责任编辑:李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