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荣昌法院在八个重点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兼职廉政监察员,并创新提出“讲、查、纠、办、报、保、评”七字工作法,确保廉政监察员能沉下去开展工作。两年来,该院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的运行,使得纪检监察的触角很好地延伸至审判、执行的各个角落,更有效防止出现空缺和漏洞,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一线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实现了对审判执行活动全方位监督,确保了该院连续八年被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今年四月,荣昌法院在兼职廉政监察员中经过严格考察及选拔,将脱颖而出的干警王弟志正式任命为专职廉政监察员,以进一步深化该院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促进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