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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法院“五字”要求强化执行廉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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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忠  发布时间:2011-04-28 08:36:18 打印 字号: | |

    荣昌县法院针对执行工作廉政问题“高危、易发”的特点,以五字要求强化执行廉政保障,全院执行干警年年实现“零违纪”目标。

    一是“高”字要求强人员保障。在执行局设置1名专职廉政监督员,高规格配置(享受部门中干正职待遇)履行权能,专人、专职抓廉政工作。

    二是“足”字要求强经费保障。针对执行干警长期在外办案的具体工作特点,该院出台专项政策保障执行干警的通讯费用和差旅、误餐费用,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从根本上杜绝执行干警“与当事人同吃”等问题。

    三是“优”字要求强后勤保障。该院后勤部门优先保障执行工作用车及其他物资装备,避免干警执行案件时向当事人要车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是“恒”字要求强教育保障。在每周执行局局务会中安排1020分钟开展廉政会谈,有问题谈问题,无问题就学习,将廉政教育工作常态化,对每个干警实行警钟长鸣。

    五是“活”字要求强制度保障。除按照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要求贯彻“一岗双责”、“人人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工作制度外,还根据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与个别干警约谈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防“不廉”于未然。

来源:荣昌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