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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院从三个方面争创“人民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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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先荣  发布时间:2011-05-12 08:41:30 打印 字号: | |

    今年来,荣昌法院及时有效部署在创先争优中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围绕该院“和谐司法济民权”主题年活动,从三个方面出发,进一步加强干警思想作风、学习作风与办案(办事)作风建设,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增强司法工作的自觉性、创新性与实效性,活动成效受到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第七指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一是精谋划,强学习,深入查找问题。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以该项活动促进全院工作发展,积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载体,提出思想、领导、组织、措施、责任“五个到位”指导全院开展该活动,以期切实达到群众得实惠、干警强素质、法院树形象的活动效果。不断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学习经典、学习先进、廉政党课、“推介一本好书”等一系列活动认真开展好“三项教育”,提高干警综合素养。紧密结合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定期召开支部月评会,认真查找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确保活动实现“时效性”与“实效性”并重。

    二是宽路径,优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开展六项活动助推“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以“创作风精良、过程精细和结果精品”为主要内容的创“三精”活动,认真践行“以精良作风亲民、以精细过程便民、以精品结果利民”的活动承诺,努力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做人民好公仆、强司法惠民生”执业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大力转变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办案(办事)作风,牢固树立司法的政治性、人民性与法治性原则,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并推广纠纷综合调处模式,有机整合司法、党政和民间三方纠纷化解力量,实现诉讼机制与非诉机制的有机对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百名法官送法进城乡”活动,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指导员、法律政策宣讲员、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诉调对接工作具体协调员和法院派任综治员(维稳员)“五员”的作用,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重点创建“民生法庭”、“文明立案窗口”,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树立先进典型,认真学习以毛义权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

    三是固经验,强激励,提升水平惠民生。在创先争优“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中,紧扣“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这一主题,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活动经验的固化。加强活动的督促、检查和评比工作,制定完善活动规章制度,强化教育激励机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根本宗旨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提升司法惠民生能力。

责任编辑:陈先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