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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院四措施切实转化行政审判前沿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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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长思  发布时间:2011-05-13 14:41: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荣昌法院组织行政庭干警对刊载于《人民法院报》理论周刊的《积极创新理念机制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一文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和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四项措施转化学习成果,促进该院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协调力度,畅通诉讼渠道。鉴于行政案件的专业性较强,该院行政庭加大与立案庭在行政案件受理环节上协调、沟通与配合力度,积极探讨研究行政给付、行政监管、行政允诺、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等新类型案件的受理条件和裁判方式。

    二是简化程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涉及财产金额较小、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案件,征求当事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由法官独任审理,并在立案后45日内结案。实现节省当事人成本和司法资源,高效地化解行政纠纷,提升司法效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效、公正的行政审判的司法需求。

    三是为民司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在依法及时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的同时,大力推行行政诉讼引导和指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等措施,对由起诉人法律知识不足导致起诉状内容欠缺、错列被告等情形的,给予指导与释明,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四是制定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在积极开展司法建议与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同时,为了更好的依法支持行政主体相关职责的履行,该院行政庭着手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被告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建立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编辑:高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