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昌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拦截、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专项活动中,依托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在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截获并查封本院一被执行人李某某的车辆。
李某某于2012年3月17日在申请人荣昌县XX汽车销售公司处购买了汽车,但尚欠35699元未付。该笔欠款经法院判决由李某某按期偿还。李某某并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
申请人于2014年8月7日申请执行,李某某长期在外规避执行,其名下的车辆也难以寻找踪迹。鉴于此种情形,荣昌法院将该被执行人车辆信息上报给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
据悉,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由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联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统筹辖区各中基层法院,在重庆市主城区部分高速公路卡口集中拦截、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2015年1月12日荣昌法院执行局在接到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刻启动快反机制,组织人员、车辆火速前往九龙坡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最后,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某一辆起亚轿车扣押并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