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荣昌法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通过多措并举积极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促成52件案件执结,部分被列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亦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
一是“黑名单”威慑。在执行工作中,梳理出长期躲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通过电子屏、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将失信人员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制度,建立被执行人失信档案,并及时录入最高法院失信人员名单系统,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52人。
二是“强制”、“联动”、“公开”。创新执行方式方法,通过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和信息查询中心,结合“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全面调查被执行人各项财产,果断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联动力度,严厉惩戒抗拒、规避执行行为,对于隐匿、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运用执行强制措施,积极推进执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积极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通过采取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购买不动产、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九项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通过拦截机票、列车软卧票购买,截至目前,已有12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惩戒压力,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