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3月27日,重庆市荣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表决通过了荣昌法院院长向前提请审议的《关于提请审议陈莉等22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确定荣昌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市编委印发的《重庆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荣昌法院严格按照要求,对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领导职务做出相应调整,依法提请陈莉等22名同志的法律职务任免。
任命表决通过后,荣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亚军向16名庭长、副庭长颁发任命书。获任命的全体同志面向国旗,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
“我们将倍加珍惜人民的信任,组织的重托。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决心和信心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获任命同志代表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