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能是:审判本辖区内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以外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第一审案件;审判行政和行政赔偿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处理不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再审案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办理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执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依法处理非诉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教育及培训工作;承办其他应由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内设11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人民法庭5个,分别是吴家法庭、盘龙法庭、仁义法庭、荣隆法庭、安富法庭;法院管理的综合调处室(事业编制)。
(三)单位构成。本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构成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 年度收入总计5,726.01万元,支出总计5,726.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5.82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二是减少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建设资金。
2.收入情况。2020 年度收入合计5,05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9.48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二是减少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建设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3.25万元,占95.6%;其他收入219.98万元,占4.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72.7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 年度支出合计5,69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4.42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二是减少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建设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937.6万元,占69.2%;项目支出1,756.59万元,占30.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1.4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基本建设结转资金按合同要求完成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08.1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11.72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二是减少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建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7.49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二是减少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司法救助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4.8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7.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6.89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二是减少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85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基本建设结转资金按合同要求完成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4.83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新建审判办公综合业务用房B区(诉非对接中心)基本建设结转资金按合同要求完成支付。
4.比较情况。本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4,839.35万元,占8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12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司法救助经费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7.62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9.03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55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社保缴费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148.28万元,占2.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33.37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住房公积金缴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97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二是物业外包,单位自聘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1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78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弥补人员经费不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福利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61万元,下降52.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6万元,下降50.1%。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公务用车购置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院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是2020年本院未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66万元,下降10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审判案卷调阅、审判执行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5万元,下降21.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1万元,下降16.6%。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本院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上半年公车出行明显减少。
公务接待费8.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全国各地法院等单位到本院学习调研综合调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审判业务和执行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实践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6万元,下降64.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2万元,下降56.6%。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来本院交流学习和检查、指导工作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院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2辆;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9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院人均接待费95.3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福利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78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调剂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会议费管理;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召开会议减少,会议费明显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47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委市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培训费;二是加强培训费管理;三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上级部门及本院组织培训减少,培训费大幅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院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 年度本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25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和物业管理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474.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设置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设置符合本院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了当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 620-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财政处室 | 001007-行政政法处※叶绿君联系 | 自评总分 | 100 | |||||||
联系人 | 张晓利 | 联系 电话 | 46773487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4,829.8 | 4,833.25 | 4,832.76 | 99.99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荣昌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依法履职、忠诚履责,立足司法改革,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绩效目标: 1.依法审判各类案件,全年预计办结案12500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2.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4.5%;3.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预计250件;4.裁判文书按要求公开,公开率不低于95%;5.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庭审直播率不低于30%;6.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 荣昌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依法履职、忠诚履责,立足司法改革,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绩效目标: 1.依法审判各类案件,全年预计办结案12500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2.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4.5%;3.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预计250件;4.裁判文书按要求公开,公开率不低于95%;5.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庭审直播率不低于30%;6.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 2020年荣昌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依法履职、忠诚履责,立足司法改革,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依法审判各类案件,全年办结案12931件;2.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9%;3.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258.62件;4.裁判文书公开率100%;5.庭审直播率44.03%;6.群众满意度98%。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 得分 | 是否核心 |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 | ≥ | 94.5 | 94.5 | 99.9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裁判文书公开率 | % | ≥ | 95 | 95 | 10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庭审直播率 | % | ≥ | 30 | 30 | 44.03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98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法官人均结案数 | 件 | ≥ | 250 | 250 | 258.62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办结案件数量 | 件 | ≥ | 12500 | 12500 | 12931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费 | 项目编码 | 2020A620【1428】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620-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财政处室 | 001007-行政政法处※叶绿君联系 | 联系人 | 张晓利 | 联系电话 | 46773487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62 | 12 | 12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提高审判质量、办公效率,促进案件公开、透明,保证办公、办案正常运转。 | 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提高荣昌法院履职能力。主要绩效指标:1.全年办结案件数量不低于12500件;2.政府采购率不低于85%;3.设备质量合格率98%以上。 | 业务装备费保障了荣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提高荣昌法院履职能力,完成了既定绩效指标。1.全年办结案件12931件;2.政府采购率94.18%;3.设备质量合格率1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
办结案件数量 | 件 | ≥ | 12500 | 12500 | 12931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 | ≥ | 95 | 95 | 100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
政府采购率 | % | > | 完成 | 85 | 94.18 | 100 | 20 | 20 | 非核心指标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 项目编码 | 2020A620【1440】19001783 | 自评 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620-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财政处室 | 001007-行政政法处※叶绿君联系 | 联系人 | 张晓利 | 联系 电话 | 46773487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80 | 280 | 28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渝高法(2018)146号文件要求支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缴费等,为本院当年审判、执行工作完成提供保障。 | 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协助员额法官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保障本院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完成了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聘用制书记员协助员额法官完成了2020年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办结案件12931件、结案率93.5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保障本院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 | ≥ | 94.5 | 94.5 | 99.9 | 100 | 30 | 30 | 核心指标 | |
办结案件数量 | 件 | ≥ | 12500 | 12500 | 12931 | 100 | 40 | 40 | 核心指标 | |
结案率 | % | ≥ | 90 | 90 | 93.52 | 100 | 30 | 30 | 核心指标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院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6773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