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签发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 助力双城经济圈司法护少年
分享到:
作者:陈莉 刘志兰 杜文广  发布时间:2022-01-27 09:49: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向一起寻衅滋事案的被告人父母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与区检察院、区教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四川省某市社区基层治理网格员共同向该名被告人父母进行了训诫和家庭教育指导。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荣昌法院发出的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也是成渝经济圈发出的首份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荣昌法院始终践行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又一具体案例,切实让两地群众享受到司法协作红利。

家庭教育缺失  使孩子误入歧途

2022年1月,荣昌法院在审理小明(化名)寻衅滋事一案中,发现在小明成长过程中,其父母存在严重失职的情形。小明从小随父母生活在四川某市,后小明母亲因为工作变动将小明带回荣昌,让其在荣昌上中学,小明父亲仍然在四川工作。小明来到荣昌后,小明母亲因为工作原因,对小明的学习、生活关心、问询较少,小明主要由其外公外婆管教,小明父亲也只是偶尔通过电话了解小明的学习、生活情况。小明来到新环境后,因生活习惯等无法很好融入,加之父母关心较少,小明开始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厮混,时常不回家。后小明开始有打架斗殴的行为,并被治安处罚。小明父母仍未能引起重视,疏于对小明的教育、管理,最多是在电话中粗暴地批评一顿。小明继续与社会不良青年往来,2021年3月,小明因为寻衅滋事导致本案案发。

成渝两地行动  助家长科学带娃

荣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小明虽然目前居住在荣昌,但其在此地生活、学习的时间并不长,对荣昌的生活还在逐步适应过程中。小明的父母因为工作原因,疏于对小明的管教,同时也缺乏正确家庭教育的方法。承办法官遂决定向小明的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他们限期到荣昌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决定启动“以案说教”家庭教育“圆桌谈心会”行动,多角度为小明的父母改进教育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1月21日,荣昌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教委等部门,在荣昌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为小明父母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为让家庭教育更具有针对性,承办法官事前联系了小明之前生活地即四川省某市社区的网格员,并在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现场连线网格员,请网格员全面介绍小明的家庭、成长及邻里评价情况,并邀请网格员共同对小明的父母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指导结束后,小明父母非常感谢法院及各单位的关心、关爱。他们表示对之前的失职行为非常后悔,对孩子缺失了家庭教育非常愧疚,他们承诺将在今后的生活中履行好监护职责,更加关心小明的心理健康,并拟定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家庭教育的计划。

爱心指导职能  显法院司法担当

近年来,荣昌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富有人文关怀、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审判职能延伸工作。2021年12月,荣昌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为契机,结合自身职能,联合荣昌区检察院、区教委、区妇联等九部门在荣昌法院“爱心学校”基础上挂牌成立了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共同签订了《关于在荣昌区成立“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的方案》。爱心指导站突出“以德为先”的鲜明导向,厚植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情怀,贯彻素质教育的根本理念。以爱心指导站为平台,全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深化、常态化。据悉,该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是爱心指导站成立以来,荣昌法院发出的第二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悉,荣昌法院围绕搭建“爱心指导”的工作平台、构建“寓教于案”的工作机制、组建“教子有方”的工作团队三个中心任务,全力护航家长“依法带娃”,为荣昌区家庭教育质量的总体提升贡献了司法智慧和法院担当。


 
责任编辑:荣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