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大会常委会于2017年9月26日依法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敖晓波、陈刚、陈科、陈立林、代光明、戴羿、邓伯庆、邓婕、邓正国、范小玲、方孝容、傅要武、甘晓波、高兴友、龚文福、胡汉英、黄昌莲、黄成英、黄骏峰、黄仰华、贾永忠、姜杰、蒋荣宽、李承碧、李仕友、梁光建、梁宇、刘本崇、刘皋、刘利、刘林京、刘晓梅、龙秀群、吕继泽、吕兰、罗德明、罗能阳、罗杨、彭元君、彭泽民、屈莉德、饶克利、苏银川、唐邦华、王德禄、王露未、夏玉、肖富义、徐冰祥、薛尚美、颜蕾、杨文松、杨正宽、姚富强、余鸣、张俊、张荣、张绍华、郑斌、郑国红、郑尚桃、钟莉平、周刚、周娟、周时远、周远鹏、朱祥国、邹良俊等68位同志于2022年9月25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其人民陪审员职务2022年9月26日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特此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