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川渝联动促党建、创新司法护“未来”代表委员座谈会在荣举行。
该座谈会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牵头,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承办的全市法院重点联络活动。会上,川渝七地法院及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健全从业禁止跨域协作机制,切实保护两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助力推动双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上的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川渝联动促党建、创新司法护“未来”代表委员座谈会现场
全国人大代表刘平、殷其龙、黄大勇、傅国涛,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海,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英及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熊贵英,市人大代表叶华、杨飞云、赵景丽、高廉政、曹政、谢雪梅,市政协委员喻开渝等参加会议并共同见证协议的签署。
▲荣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光明致欢迎辞,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东主持座谈会
受荣昌区委政法委委托,荣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光明致欢迎辞,并代表荣昌区法院对与会代表委员莅临表示热烈欢迎。杨光明介绍了荣昌区法院近年来积极加强与毗邻市区县的交流与合作的相关情况。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和一揽子协议的签署,促进川渝毗邻七地进一步加强合作,通过建机制促进互联互通,通过搭平台打通发展阻碍,通过强管理促进高效运行,为唱响“双城记”建好经济圈贡献力量。
▲现场观看专题片《拥抱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 服务新荣昌》
与会人员观看了荣昌区法院2022年度工作回顾专题片《拥抱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 服务新荣昌》。
▲荣昌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文全解读协议内容,与会人员仔细阅读
荣昌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文全对协议内容进行了解读。
▲协议签订现场
荣昌区法院、荣昌区教育委员会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内江市东兴区、内江市市中区、隆昌市、内江市资中县、泸州市泸县等六地法院、教育和体育局(教委)共同签订《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从业禁止跨域协作机制的合作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
严格执行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两地校园环境,切实保护两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包含六项举措:依法宣告从业禁止,及时送达从业禁止文书,建立跨域从业禁止数据库,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建立从业禁止长效机制,畅通从业禁止查询渠道。
与会重庆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在点评发言时对协议签订给予高度评价。
代表委员们认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市委“一号工程”和全市工作总抓手总牵引。《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从业禁止跨域协作机制的合作协议》的签订意义重大。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荣昌抓落实”的具体实践。通过签订跨区域协作协议,真正感受到了“川渝一家亲”理念在法院工作的落地落实。同时,荣昌区法院一直以来致力于家事少年纠纷解决和未成年人权益维护,以人为本,做了许多有影响、有温度、暖人心的工作,值得肯定。
代表委员们建议以此次川渝七地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做大做强川渝司法协作品牌,推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要发挥“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的最大效能,通过延伸站点到基层,扩大覆盖面,助力家长更好地教育子女。同时,要结合诉源治理,不断加大普法力度,通过法治氛围的营造,家庭、学校、法院的联系沟通和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市中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海讲话 ▲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英讲话
荣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英指出,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深化成渝地区合作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希望两地法院、教育行政等部门牢记“国之大者”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聚焦“域之要者”加强保障地方发展,勇担“业之重者”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乘势而进,共同书写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新篇章。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海指出,此次荣昌区法院牵头与四川六家基层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协同保护新模式、新机制,坚持党建统领,紧盯制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链条薄弱环节的从业禁业、跨域协作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健全制度、畅通查询,将进一步凝聚川渝两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值得充分肯定。希望七家基层法院以签订协议为起点,继续深化司法协作,结合代表委员的意见,进一步做细做实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荣昌区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及荣昌区人大相关委室,川渝七地法院、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荣昌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东主持座谈会。
会前,与会来宾还调研了荣昌区法院家事少年纠纷解决中心,深入了解荣昌区法院在创新开展家事少年纠纷解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具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