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荣昌法院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两面锦旗,表达对该院立案庭黄小勇和行政庭周阳两位法官的充分肯定和由衷感谢。
事情源于荣昌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09年12月,原告某物业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签订了《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原告为荣昌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及物业服务收取标准。原告提供了物业服务后,被告赵某、唐某等13户业主从2011年到2015年不等至今未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二次加压费及电梯费。原告多次上门催收无果,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荣昌法院。
2023年11月初陆续立案后,承办法官在开庭前积极联系被告,释法析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案件办理过程中,有11户业主陆续主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缴纳了相关的物业服务费。
据了解,该案例的示范作用影响广泛,案件涉及的小区很多以前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随后都主动履行,案件的办理有力地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掷地有声。